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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上個月三讀通過動保法第14條之2規定,製造、陳列、販賣或輸出捕獸夾者,依法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,並公告實施。台北市動保處,今起針對全市近5百家五金行稽查,現場稽查發現有1家店違法販售,動保處當處開罰,認定情節輕微,經考量斟酌罰處5千元。

動保處動員6名人力,兵分二路到環河南路五金行展開首波稽查行動,今日抽查30家,並給予願配合停止販賣的店家張貼拒賣標章,前幾年曾遭到捕獸夾夾傷的動保處工作犬「小紅」,還以被害者身分出面擔任宣導犬。

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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