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「中山之狼」徐偉展涉強盜殺人今年被判死刑定讞,但十五年前涉及強制性交罪尚未審結,被害張姓女子日前被台灣高等法院傳喚作證,一看到傳票上註明「如不到庭,逕行拘提」,讓她當場崩潰。

立委出面質疑,「是不是司法又要再度強暴她」;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昨天表示,此事件後,傳票格式已做修正,註明被害人若認為無到庭必要,可不到庭。

高院也表示,傳票是制式格式,已通知張女可不到庭,用書面表示意見就好,也不會拘提;對於現行性侵案傳喚方式,容易造成誤會部分,會予以檢討改善。

高院指出,傳張姓女被害人到庭作證,是因最高法院認為張女前次更審在準備程序庭所做的陳述,是否具有證據能力,應再釐清。且徐的辯護人也聲請傳喚作證,為釐清案情早日定讞,才以「證人」身分傳喚張女。

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昨天在立院質詢指出,被害人向他陳情,五年前最後一次出庭,但本月初,卻接到台灣高等法院傳票,要求到庭作證,傳票上居然還註明「如不到庭,逕行拘提」,當場傻眼。

呂學樟說,被害人苦苦哀求,不想再二度傷害,但被高院傳票一搞,成為二、三度傷害。

被害人告訴他說,不曉得自己做錯什麼,「是不是司法又要再度強暴她?」

立委表示,請對方來說明不就好了,公文書的用字遣詞要改變,要如何鼓勵被害人出庭作證,又可以了解被害人感受,司法院可以做的更細膩。

林錦芳答詢時也認為傳票中的那些文字確實不洽當,若非要請性侵害被害人作證,可以檢附資料向法院陳述事件。

 

新聞來源:msn新聞頻道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peishanrabbit 的頭像
    peishanrabbit

    歐德_新視界news

    peishanrabb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