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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院昨天考試院會通過《典試法》修正草案,未來典試人員閱卷評分,可用量尺分數、標準分數及百分位數轉換分數,評分標準較能統一,達到考試的公平性。

此外,命題委員遴選將擴大範圍,除了專業相關系所教授,還增加有實務經驗者。考選部規劃司司長黃慶章表示,許多專技考試考生一取得證照即可開業,因此有實務經驗概念的命題委員非常重要,司法官、律師、建築師及木工等類科最為需要。

考試院昨天考試院會通過《典試法》修正草案,閱卷評分方式出現大變革。黃慶章指出,國考報考人數眾多,閱卷委員也會增加,因此同一科目可能出現二名以上閱卷委員,容易造成觀點不同,評分標準有落差,影響公平性。法修正後,除了現行閱卷方式,還增加量尺分數、標準分數及百分位數轉換分數。

黃慶章表示,每次評分採哪種方式,由該類科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,若報考人數不多,可沿用現行評分方式;若人數多,可採新修正通過的三種方式評分。但標準分數評分方法準確度較高,應會最常使用。

修正草案也明訂,國家考試舉行完畢,試題及測驗式試題答案得對外布,考試性質特殊者,經考試院同意後,不予公布。例如,警察是帶槍的公務員,心理狀態不合適者就必須淘汰,警察特考未來擬實施「心理測驗」,若公布試題答案,就測不出後續應考考生實際心理狀況。

 

新聞來源:MSN新聞頻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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